體壇周報全媒體原創
歐足聯發布公告,確認巴薩、切爾西、阿斯頓維拉、里昂、斯普利特哈伊杜克、波爾圖6家俱樂部財務違規,被處以罰款。這6家俱樂部“未能符合2024-25賽季首次實施的足球盈利規則”,審核范圍涵蓋2023和2024兩個財年。歐足聯對俱樂部資產出售、球員交易等內容進行了重點審查。
各家俱樂部均已與歐足聯達成和解,并接受罰款。和解協議的時間長度,取決于俱樂部在特定期限內實現合規的能力,各俱樂部的目標,是在和解期內實現完全合規。
切爾西對一份為期4年的和解協議表示認可,被處以8000萬歐元總罰款,其中2000萬歐元為無條件罰款(超出無條件罰款的部分暫時無需繳納,下次審核時仍然違規則需繳納)。
巴薩對一份為期2年的和解協議表示認可,被處以6000萬歐元總罰款,其中1500萬歐元為無條件罰款。
里昂對一份為期4年的和解協議表示認可,被處以5000萬歐元的總罰款,其中1250萬歐元為無條件罰款。
阿斯頓維拉對一份為期3年的和解協議表示認可,被處以2000萬歐元的總罰款,其中500萬歐元為無條件罰款。
斯普利特哈伊杜克對一份為期3年的和解協議表示認可,被處以120萬歐元的總罰款,其中30萬歐元為無條件罰款。
波爾圖被處以500萬歐元罰款,其中75萬歐元為無條件罰款。
此外,切爾西還因為“陣容支出系數”超過80%,被處以1100萬歐元罰款。
西班牙媒體《馬卡》報,對巴薩在和解期內需要實現的目標,進行了分析:
巴薩需達成的目標:
2025-26賽季:俱樂部在截至2026年的報告期內,足球收入虧損最高不得超過500萬歐元(2025目標)。
2026-27賽季:巴薩需遵守穩定性要求(即“足球盈利規則”),在截至2024年、2025年和2026年的報告期內,足球收入的盈余或虧損應在可接受的偏差范圍內(最終目標)。
“2025目標”可在特定條件下,上調至最多6000萬歐元,前提是該增額在截至2025年的報告期內完全通過注資或資本注入來覆蓋。
巴薩在清算監管期內給出的承諾:
遵守俱樂部許可與財務可持續性條例第18.01條規定的俱樂部許可標準。
通過提交年度與中期財務報表的審計報告,證明其具備持續經營能力,且報告中不得包含涉及企業持續經營的保留意見或免責聲明。
提交真實、完整、準確的法律和財務信息,以及與轉會余額相關的信息。
巴薩在清算監管期內,需履行的義務:
提供基于適當信息范圍的財務信息,符合俱樂部許可與財務可持續性條例的要求。
提交符合俱樂部許可與財務可持續性條例中所有會計要求的財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附錄中規定的最低會計標準。
每6個月向第一審判庭提交一次進展報告,報告應按照歐足聯管理機構指定的時間和格式提交。報告內容必須清晰反映俱樂部履行本清算協議義務的情況。
遵守與體育紀律規程相關的所有義務和流程。
完全配合第一審判庭、歐足聯管理機構,以及在適用情況下歐足聯指定的外部審計人員,以確保本協議的履行和監督。
主動且不延遲地向第一審判庭和歐足聯管理機構提交任何可能對俱樂部遵守本協議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無論本協議中是否已規定相關的截止日期或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