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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1月11日,中國足協公布對大連人的處罰決定,因為場外不滿裁判和圍攻裁判的原因,大連人總共8人被處罰停賽。最嚴重的是楊浩宇被停賽12個月,罰款20萬,大連人足球俱樂部也被處罰20萬。這一次大連人球員、俱樂部人員以及俱樂部總共被罰款83萬。
在中國足協官方網站的“處罰通知”下,2020年沒有掛出任何一張針對中超、中甲、中乙聯賽的公開罰單。整個2020年中國足協也一共只開出了3張罰單。
自從2021賽季開始后,中國足協加大了“開單”力度,整個賽季中國足協已經開出了針對中超、中甲等等各種大大小小的罰單近70張。
2021賽季中國足協加大開罰單力度并非偶然。中國足協去年3月16日發布了《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明確了各類違紀行為的處罰標準。其中有明確規定對對手有肘擊、拳擊等暴力行為的,將被至少處以停賽3場、罰款3萬元;向對手吐口水的,將至少停賽6場、罰款6萬元;對裁判等比賽官員有吐口水行為的,將至少被禁賽一年、罰款20萬元。
從各種罰單的細節來看,中國足協也沒有“亂來”。比如對比賽官員實施非體育行為最少停賽5場,罰款5萬,河南嵩山龍門球員鐘晉寶被禁賽5場罰款5萬,就是因為辱罵裁判員。李建濱被禁賽10場罰款10萬,也是參照規則“實施暴力行為則至少停賽6個月,罰款10萬”,因為李建濱辱罵并將替補席背心扔向裁判,被定義為“實施暴力行為”。一些球員在場上惡意犯規,被處以停賽3場罰款3萬也都是按照相關規定處罰。
一個賽季這么多的罰單只能說明中國足協是嚴格按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辦事,不留任何情面。賽季開始前中國足協就有意要加強賽場管理,尤其是狠抓各種不文明行為,所以中國足協在處罰方面將是空前嚴格,因此這些罰單也在提醒球員、教練和俱樂部官員在聯賽期間要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
此前在對球員的罰款當中,20萬的大額罰單也曾出現,2018賽季廣州隊預備隊兩名球員司徒華龍和王軍輝因為互毆,被足協處以停賽10個月、罰款20萬的處罰,另外廣州隊隊內也對兩名球員進行了罰款20萬+停賽、停訓、停薪的“三停處罰”。
被禁賽12個月的球員也有先例,2019年門將張鷺曾因為酒駕被刑拘,從而被足協禁賽12個月,同時還被取消國足資格12個月。2018年,周俊辰在U19國青集訓期間因為違紀行為,被足協禁賽12個月,不過后來他因為表現良好,禁賽期也被足協縮短。
2018年,當時作為申花預備隊官員的范志毅因為擊打和辱罵裁判員,也曾被足協禁賽1場、罰款20萬。
回顧更早前的聯賽歷史,無論是球員還是教練對裁判做出不理智的行為都屬于重罰范圍。
2007賽季,陜西中新浐灞隊主教練成耀東因對裁判員判罰不滿,多次擅自進場指責、辱罵、推搡裁判員,造成比賽中斷和賽場混亂,被處以全年禁賽的重罰,并罰款人民幣10000元。
2009年7月全運會男子足球天津隊與北京隊的比賽中,出現了天津隊多名隊員指責、質疑裁判員的情況。比賽結束后,天津隊部分隊員繼續指責、圍攻、追打裁判員,并將裁判員推倒在地。在此期間,天津隊個別隊員還出現了侵犯比賽官員、破壞比賽器材,甚至沖上看臺制造事端等嚴重違規違紀行為。賽后追打推倒主裁判何志彪的12號球員趙世桐終身禁賽,另處以其他8名球員以及參與此次事件的天津泰達隊官員石勇禁賽5場到36個月不等的處罰。
2009年5月,全國U-15足球聯賽,大連毅騰教練和球員由于不滿裁判判罰對其進行謾罵和追打。最終毅騰教練員滕仁軍被停賽18個月,張慧、呂悅蜂等2名球員被停賽2年,張孝根等5名球員被停賽一年,停賽處罰累計高達1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