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壇周報全媒體記者 孔德昕
北京時間4月14日,CBA官方公布了2020-21賽季常規賽各大個人獎項的候選名單,結果引發了巨大爭議。其中最令人意外的是,本賽季MVP呼聲最高的球員之一郭艾倫沒有競爭MVP的資格。
首先我們要說的是,郭艾倫沒進候選名單是規則使然,而這個規則是在賽季初就已經確定的,在一點上沒有任何爭議。在常規賽開始前,CBA官方發布的競賽手冊中給出了明確的規定,想要成為MVP候選人就要滿足以下四條規則:
1.參加本賽季常規賽比賽場次必須達到39場(含)以上方可參加評選;
2.個人累計貢獻值指標得分名列前茅的球員;
3.每支球隊候選人不超過1人;
4.所在球隊在常規賽中取得前12名的成績。
那么是哪一條把郭艾倫擋在了MVP評選之外呢?答案是第三條,每隊不能超過一個候選人。根據CBA公布的數據,在本賽季個人累計貢獻值指標得分排名中,郭艾倫以6.57分排在第六位,但由于他的隊友趙繼偉以8.03分排在更靠前的位置,所以根據每隊只有一個名額的規則,趙繼偉力壓郭艾倫入圍。
在這里稍作一個科普,什么是個人累計貢獻值指標?這是基于NBA數據網站BBR那邊一個較為成熟的高階數據VORP做出的變形,能相對全面的體現出一名球員基于面板數據和出場時間做出的貢獻。
相較于上賽季CBA評選MVP的數據標準,這個規則已經有了明顯進步。去年的MVP評選計算公式使用的“綜合得分”,公式是[(得分+籃板+助攻+搶斷+封蓋)-(出手次數-命中次數)-(罰球次數-罰球命中次數)-失誤次數]/球員上場比賽場次。我們能看到這個公式把得分、籃板、助攻、搶斷和封蓋都視為同等價值,簡單累積計算,這其實是偏差較大的。一名球員單場得10分和完成10次搶斷的價值完全不同,在這個公式中不能得到客觀體現。
所以在評分計算公式層面,今年的CBA已經進步了。
評選辦法白紙黑字,而且是賽季開始前就給出的規則,沒有任何問題。我們能看到,根據這個規則,個人累計貢獻值指標得分第四的趙巖昊也沒能進入候選名單,因為他輸給了自己的隊友胡金秋。只不過趙巖昊的MVP呼聲并沒有郭艾倫那么高,所以他的落選也沒有立刻引發那么大的爭議。
規則擺在那里,而且是賽季開始前就說好了的規則,為什么到頭來還引發了如此激烈的反對聲音呢?
我們看到多位知名籃球媒體人在社交媒體上表達了自己的疑惑。
蘇群就寫道:“一大早收到CBA的MVP的選票,突然發現我連選郭艾倫的機會都沒有了。我在想聯盟為什么要一定要設立一套規則來決定候選人,或者設立的規則會把自己聯盟的招牌球員之一擋在候選大門之外?一定是哪里出了問題。 ”
趙環宇也表示:“個人累計貢獻值得分名列前茅,且每隊只能有一個候選人。什么叫“名列前茅”?一個MVP評選規定如此模糊,勢必會損害其權威性。”
朱彥碩也寫道:“郭艾倫不在年度MVP的票選之列,就因為一個數據,且一隊就只能一個人。然后北京隊有資格的代表居然是...朱彥西。朱彥西有資格評選MVP,郭艾倫沒有,簡直讓人笑掉大牙。”
事實上早在CBA常規賽收官階段,已經有多位手握投票權的媒體人進行過表態,他們的MVP第一選票會投給郭艾倫。除了上面提到的蘇群老師,《體壇周報》手握投票權的邵化謙老師也已經認準郭艾倫MVP。
郭艾倫成為MVP大熱,當然也有其理由。一來在傳統數據層面,郭艾倫給人們的沖擊力更加直觀。本賽季郭艾倫場均得到23.1分8.1助攻4.0籃板1.5搶斷,命中率48.4%,橫向比,他的得分和助攻都是聯賽本土球員第二,縱向和自己比,得分是郭艾倫生涯第二高,助攻是生涯新高。
二來戰績上,遼寧隊一度高居聯盟第一,最終位列第二。球隊的表現足夠出色,而郭艾倫在感官上也已經有了球隊老大的樣子,進步明顯。加之過去幾個賽季郭艾倫屢次和MVP擦肩而過,2018-19賽季更是以微弱差距敗給王哲林,這些遺憾累積在一起也給了郭艾倫當選MVP更好的故事性。
眾所周知,NBA評選MVP的時候純粹由媒體人自由發揮,官方不會圈定出一個選擇范圍,而故事性也是影響票選的因素之一。人們在投票的時候存在審美疲勞,相反的,同樣也會更青睞那些一直出色卻始終沒能獲獎的球員。這當然也是今年郭艾倫呼聲很高的原因之一。
那么媒體人的態度和CBA規定的范圍出現了沖突,這個結果是因為媒體人都不精通數據,高估了郭艾倫的表現嗎?答案并非完全如此。
在個人累計貢獻值指標的公式中我們能看到出勤對于球員的加成,本賽季趙繼偉出戰51場,打了1563分鐘,郭艾倫則是44場,1431分鐘。另外在評價一名球員表現的時候,也不存在單一數據就能客觀分出誰高誰低,不然各大獎項評選也就沒有任何懸念了。郭艾倫本賽季的回合占有率比趙繼偉高出將近12個百分點,他的進攻端產量是明顯超過隊友的,而且真實命中率只比趙繼偉低0.8%,這樣的發揮也難能可貴。
值得注意的是,沒有任何人質疑趙繼偉的優秀,他和郭艾倫本賽季的表現都非常出色。一個更加持久全面,一個高光更亮進攻犀利,投票人選哪個都有其理由。但問題是,現在人們根本沒有選郭艾倫的資格了。
所以歸根結底,CBA公司執行了他們賽季初定下的規則,他們站在了程序正義的一方,這無可厚非。但實際上這個早就定下的規則本身,存在著漏洞。
一個會把郭艾倫排除在MVP候選人范圍,卻把劉傳興、朱彥西列入其中的規則,真的合理嗎?答案不言自明。
放眼過去10年的NBA MVP評選,有9年的得票前十中存在著同隊球員,一支優秀的隊伍里怎么就不能有兩位頂級球星?更何況在強弱差距更大,高水平運動員相對更加集中的CBA聯賽,球星扎堆的情況就更加明顯,做出一隊只能有一人評選MVP的決策顯然欠缺考量。
現實已定,郭艾倫又一次成了MVP的陪跑者,他自己則在社交媒體寫道:“做事要遵守規則,雖然總是在變化,但是人生最好的事情是享受生活的好與壞...擁抱家人和朋友...這么多年我已努力去做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