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壇周報全媒體記者 趙偉侖
CBA已經步入2.0時代,聯賽的商業價值和影響力都有顯著的提升。但是我們也得承認,CBA在某些細節上的處理尚未跟上2.0時代的前進步伐,尤其是最近引發熱議的巨額違規罰單和外援健康標準。簡單來說,聯賽在規則的制定和執行方面做得并不嚴謹,一位球隊工作人員笑稱:“甚至還沒達到1.5?!?/p>
遲到的罰款,誰來買單?
11月8日,CBA公司向各俱樂部和有關賽區發函,由于廣東隊教練杜鋒和球員趙睿在10月21日的媒體采訪活動中未按規定穿著聯賽官方戰略合作伙伴指定裝備,分別被處以10萬元和50萬元罰款以及通報批評。
而就在前一天,CBA公司開出了另一張罰單,對上賽季未按規定穿著聯賽官方戰略合作伙伴指定裝備的教練和球員作出處罰,總共10人受罰,共計罰款482萬元,其中郭艾倫4次違規被罰115萬元,是此次被罰款最多的人;廣東全隊4人違規合計被罰152萬元,是此次被罰款最多的球隊。
CBA公司在11月7日開出的這張罰單引發巨大爭議,但最大的爭議點不在于罰款理由和數額本身,而是罰款的時間。
違規人員該不該罰?當然該罰。根據《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紀律準則》第九章的有關規定,聯賽對于教練和球員未按規定穿著聯賽官方戰略合作伙伴指定裝備的場景和處罰措施作出了詳細說明。而且,CBA公司在罰單中列出了每一次違規事實的圖片,無論違規地點是在比賽現場、賽后發布會還是球隊大巴上,全部有規可循。
但問題在于,上賽季的違規行為為何現在才做出處罰,違規和處罰之間為何存在如此巨大的時間差?
在11月7日開出的這張罰單上,最早的違規行為可以追溯到1月19日,最近的一次是在8月15日。領到這張罰單的時候,鄒雨宸所效力的八一隊已經退出CBA,在同曦隊違規的買爾丹已是深圳一員,而被罰55萬元的林書豪,遠在大洋彼岸的美國,正準備重返NBA。
這張罰單的爭議點在于,CBA公司為什么不在教練或球員第一次違規后就公布處罰,而是等到下個賽季開始后才作出處罰?以郭艾倫為例,在4次違規期間,郭艾倫本人和遼寧隊為何從未收到任何通報批評的書面文件,也沒有任何形式的口頭警告或提醒?
據了解,CBA公司之所以突然開出這張遲到的巨額罰單,與聯賽官方戰略合作伙伴給予的巨大壓力有很大關系。上賽季復賽之初,CBA公司在球館看臺上放置了全球各大體育聯賽的球衣,但這些球衣都是聯賽官方戰略合作伙伴的競品。當時,某支球隊的公關人員就表達過擔憂:“在官方贊助商的場地把鉤子和三道杠露出來真的好嗎?”
CBA公司的這一行為自然惹惱了贊助商,導致的結果就是贊助經費的核減。為了維護自身利益,贊助商拿出了教練和球員的大量違規證據,無可辯駁的CBA公司只好亡羊補牢,用這張遲到的罰單平息贊助商的怒火。
一位律師認為,這份罰單看起來沒有明顯錯誤的決定,實則卻可能摧毀規則的根基,履行規則的人不止是教練和球員,管理者有更高的責任和義務去嚴格履行規則,否則就會出現“嚴格立法,普遍違法,選擇執法,誰也沒法”的情況。
現在回過頭來看,如果CBA公司在第一次出現違規情況時就予以處罰,向違規者和其他人起到警示作用,之后也不會出現那些多的違規行為,更不至于損害贊助商利益和自身品牌形象。
外援健康標準,如何統一?
在全球疫情爆發的背景下,外籍人員入境不僅是CBA更是整個國家防控的重中之重,但是在界定外籍人員能否出場的問題上,CBA似乎并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
十月初,CBA公司給各支球隊下發了《2020-21賽季CBA聯賽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其中9月15日為一個分界點。
方案規定,9月15日之前已經入境,曾經出現核酸檢測或血清抗體檢測呈陽性的人員,在接受一系列隔離治療后,檢測合格方可加入球隊(參考馬尚·布魯克斯);9月15日以后入境的人員,如在隔離期間出現核酸檢測呈陽性,取消本賽季個人參賽資格;如在加入球隊后出現核酸檢測呈陽性,則其所在球隊本賽季不再參賽。
目前,許多在9月15日以后入境的外援已經完成隔離,卻仍然無法完成注冊參加比賽,原因是盡管14天核酸檢測和IgM抗體均為陰性,但IgG抗體呈陽性。
這里需要解釋一下,IgM抗體陽性是早期感染的輔助診斷依據,而IgG抗體在感染后10-15天產生,可在血液循環中保持較長的時間。單純的IgG抗體陽性說明可能既往感染,但已恢復或體內病毒被清除,由于免疫應答產生的IgG維持時間長,仍存在于血液中而被檢測到,但已有抗體能抵抗新冠病毒感染,且不具有傳染性,可以正常工作、生活。
現在的爭議點在于,CBA下發的防控方案只對9月15日之前的入境人員出現血清抗體檢測呈陽性的情況進行了說明,并未明確對9月15日以后的入境人員血清抗體檢測呈陽性的要求。據了解,現在像廣廈外援威爾森·錢德勒、山西外援埃里克·莫蘭德、青島外援達卡里·約翰遜都面臨著這種進退兩難的困境。
而聯盟方面給出的解決辦法是,等到股東大會由所有成員投票決定。這個回應讓很多球隊不滿的原因有兩點:當初在關于馬尚·布魯克斯能否出戰的問題上,為什么不讓股東成員投票?現在自家外援能否上場,為什么讓對手決定?
造成以上這些爭議局面的根本原因,其實還是我們對于規則制定和執行的不嚴謹。當一個聯賽正在積極向前發展的時候,規則更顯得尤為重要,而其中的履行者不該只是教練和球員,CBA在各個方面都應該走向2.0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