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壇周報全媒體記者邵化謙報道
就在最高法的裁決公布后,喬丹體育官方發布聲明,表示該判決不會影響公司現有商標的正常使用,也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構成影響,公司注冊時間超過5年的74件商標已經取得勝訴,是注冊時間未超過5年的4件商標發回商評委重新作出裁定。
而此次判決的(圖形+文字)商標,是喬丹體育注冊時間未超過5年的組合商標,該判決不會影響喬丹體育現有商標的正常使用。
如此看來,中文“喬丹”、低手上籃的LOGO可能還是會被喬丹體育使用,但如此劇烈的爭議,勢必會成為喬丹體育日后發展的巨大隱患。
事實也確實如此,早在2011年11月,喬丹體育就已經通過中國證監會發審委2011年第263次會議審核,成功過會,站在了A股的大門外,但直到今天,由于商標糾紛,喬丹體育仍未獲得批文。
按原計劃,喬丹體育IPO發行11250萬股,占發行后總股本的20%,擬募集資金10.64億元。如果成行,這將成為喬丹體育發展的一大助力,但現在遲遲無法獲得批文,也阻礙了喬丹體育的發展壯大。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喬丹體育一直在試圖改變自己“山寨”的形象,除了贊助馬拉松賽事,喬丹體育還是世界大學生冬季運動會、國際大學生體育聯合會官方贊助商,也是第25-30屆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中國和俄羅斯代表團的裝備贊助商。
此外有消息指出,現在部分喬丹體育的店鋪形象已經發生了改變,“喬丹體育”字樣比以前縮小了,而且出現了“QDSPORTS”等新字樣,另外,低手上籃的LOGO在產品上也不再顯眼。
2019年8月的時候,喬丹體育品牌高級總監林佑勛曾在面對界面新聞等媒體時說,“未來,我們要走一個專業化正規化的品牌經營道路,正正當當,不曖昧,不去打擦邊球?!?/p>
我們樂見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