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林書豪在臺灣的分享會淚灑現場已經過去了整整五天,這件事情的發酵并沒有停止。林書豪還在待業,依然沒有NBA球隊向他拋出橄欖枝,他也沒有決定自己的下一站是否要去歐洲或者CBA。書豪在原地踏步,而他那句“我感覺自己被NBA放棄了”依然回蕩在所有人的腦海。
肯德里克·帕金斯說林書豪的問題就是所有NBA自由球員都可能面對的問題,這證明立足NBA有多么困難。事情沒這么簡單,林書豪的問題不僅是一名重傷過后的31歲控衛還能否打NBA,而是重傷過后的31歲黃皮膚控衛還能否打NBA——種族問題不可避免地被擺上了臺面。
作為一名華裔美籍球員,林書豪的職業生涯比一般球員坎坷太多,他也不止一次提到,盡管自己已經打出了千萬身價,卻依然會在某些場合遭到種族歧視。那么眼下林書豪找不到工作和種族歧視有沒有關系呢?
首先我們要明確,到底什么是種族歧視。
百度百科的定義是:指一個人對除本身所屬的人種外的人種,采取一種蔑視、討厭及排斥的態度,并且在言論行為上表現出來。
聯合國《排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公約》中對于種族歧視的定義更加精確和嚴格:“種族歧視”指一切因種族、膚色、世系、民族、族群而區別對待、排斥、限制或偏愛他人的舉動,最終導致或想要達到損害他人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或其他各個公共領域的平等、人權、自由的目的。
如果按照后一個定義,那么林書豪在NBA聯盟的處境將符合“種族歧視”的定義,哪怕這個聯盟里的人并沒有蔑視或者討厭他,但他們還是因為種族區別對待了書豪,甚至他們都沒有意識到自己進行了區別對待。
Fansided專欄作家馬修·米蘭達近日撰文探討了林書豪待業的問題,他沒有正面指出林書豪遭遇了種族歧視,但他提到了一個發人深思的概念——無意識偏見。他舉了一個語言學家的例子,一位名叫蓋伊·多伊徹的語言學家在養育自己的女兒時有意識地回避天空是藍色的這一概念,最終某一天,他問女兒天空是什么顏色的,女兒的回答是不知道。
這個試驗告訴我們,有時候人們看不到某些東西并不是因為這種東西不存在,而是因為長期以來的環境讓他們意識不到這種東西。種族歧視就是這一類事物的典型,主觀上來說,有些人可能并沒有看不起或者藐視他人,但他們在下意識中就因為種族給別人分門歸類了。
米蘭達認為林書豪的事件有必要讓人們去思考這個問題,無意識偏見到底有沒有影響林書豪的職業生涯?他舉了一個例子,是林書豪在告別紐約尼克斯時發生的事情。
2012年夏天,“林瘋狂”席卷全球過后,全世界都意識到了林書豪的出色,他也成了自由球員市場的一塊香餑餑。隨后休斯敦火箭為書豪開出了一份3年2510萬美元的合同,其中最后一年書豪的薪水高達1490萬美元,尼克斯有時間決定是否匹配。這份合同價值不菲,而且最后一年的高薪更是讓不少人將其視為“毒藥合同”。
彼時卡梅洛·安東尼和J.R.史密斯都是林書豪的隊友,而面對著火箭的報價,他們都公開批評了這份合同,態度明確地希望尼克斯不要匹配。JR更是直接表達了自己的嫉妒:“有些家伙很不爽,因為他們在更長一段時間里保持著良好的表現,卻沒人給他們褒獎呢。”而安東尼則表示:“一切都是管理層說了算,他們去決定是不是要匹配這份扯淡的合同。”
你要知道,NBA球員批評彼此之間的合同是一件很罕見的事情。雖然球員各為其主,但他們畢竟都是勞資雙方中的“勞方”,廣義上是一條戰線的同事,看到別人拿大合同多數球員都會表示祝賀。沒有人比球員本身更清楚這個聯盟的殘酷,看看小托馬斯是如何被綠軍利用的,他們都明白賺錢才是硬道理。每個夏天都會有人拿到溢價合同,但像林書豪這樣備受非議的只是極少數。
更何況安東尼和JR都書豪的隊友,他們公開批評林書豪的合同,背后的味道讓人覺得怪怪的。這份錢歸根結底是尼克斯出,不會讓甜瓜或JR少拿半毛錢,他們即便覺得溢價,又何必公開嘲諷?問題或許不是出在林書豪的表現或人品,而是他這個人本身。
同年夏天,尼克斯給史蒂夫·諾瓦克送上了一份4年1500萬美元的合同。要知道諾瓦克只有投籃一技之長,其他各方面表現都達不到NBA級別,在2012年季后賽里他打了5場比賽,一共投進了7個球,但當時卻沒有任何人質疑他的合同。你覺得這和他是一名白人有沒有關系?
米蘭達反思了一個問題,“如果這其中真的有種族偏見因素存在,我們又有多少人能意識到或者承認呢?”
31歲的林書豪確實巔峰不再,而且依賴啟動速度突破的他也喪失了最大優勢。但作為一名上賽季每36分鐘還能貢獻17+6的后衛,他在8月份還沒有得到NBA球隊的合同并不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
The Ringer記者凱文·奧康納談到林書豪的狀況時說:“我認為林書豪依然有能力在NBA打球,但他的處境有些尷尬。我相信不少NBA球隊的高管談到林的時候都會說,喔,我相信他可以繼續立足NBA,他有這個實力。但如果你問他們為什么不考慮書豪時,他們會說我覺得他不適合我們。”
具體為什么不合適?聯盟內部人士個個巧舌如簧,他們能給你列出個1、2、3,反正不會有人承認其中包含種族因素。
火箭總經理達雷爾·莫雷曾經承認自己對林書豪出現了誤判,他非常誠懇地表示這其中肯定有膚色問題。“他擁有著不可思議的運動能力,但現實卻是每一個該死的家伙、包括我自己,都覺得他的運動能力不行。對此我真的找不出任何理由,原因只能是他是一個亞洲人,而我們有著嚴重的刻板印象。”莫雷說。
如果按照聯合國那份公約的定義,因為膚色對某一個人擁有刻板印象,這已經屬于種族歧視了。雖然很多人并沒有討厭林書豪,但無意識偏見刻在他們的腦子里。
你要相信大部分NBA球員和管理層還是很討厭種族歧視的,畢竟非裔美籍球員至今仍在和這個問題作斗爭,猛龍總裁烏杰里就是非裔代表,他一手將多倫多打造成了冠軍球隊。但人們需要思考另一個問題,就算沒有主觀上的歧視,無意識偏見是否影響了大家對林書豪的判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