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VAR不能成為“被操縱”的新工具!

體壇周報記者馬德興評論
7月25日晚,足協杯1/4決賽第二回合比賽結束,四強對陣隨之產生。如果說上港主場迎戰國安“踢出了世界杯的味道”,則富力主場對陣蘇寧的比賽踢出了俄羅斯世界杯的另一種“味道”,這“味”與賽事精彩程度無關,而是“變味”:VAR又一次成為重要角色,最后時刻的點球判罰,極具爭議。
最后時刻的點球判罰讓蘇寧十分不滿
俄羅斯世界杯小組賽期間,VAR技術第一次在世界杯全面使用,引發的爭議不少。盡管國際足聯在小結小組賽時強調:因為VAR技術的介入,使得世界杯小組賽期間出現的錯判、漏判情況大幅度減少,正確率提升至99.3%,較之沒有啟用VAR技術之前的95%有明顯提升。
但是,圍繞著VAR技術,各種爭議始終沒有停止過,因為在VAR技術的使用過程中,一個很明顯的現象是:VAR技術的“利益受損者”常常是那些實力相對較弱的隊伍。譬如說,韓國隊在小組賽中連續因為VAR而被判罰點球;伊朗隊因為VAR技術而被判罰進球無效,等等。相反,眾多強隊以及大牌球星,更多地成為受益者,最典型的例子就是C羅肘擊對手僅僅領到一張黃牌,而不是紅牌下場。
凡此種種,VAR技術的介入才引起很多爭議。VAR技術看似更加準確與公正,可是,最終做出判罰選擇的仍然是主裁判,主裁判依然還是“人”而非“機器”。是人,總會有情感因素夾雜其中,因而,像以往沒有VAR技術介入時業已存在著的“主場哨”等情況,并沒有因為VAR的介入而有根本性好轉,至于杜絕則更是不可能。
借助VAR,世界杯的判罰正確率提高至99.3%
回到國內賽場,VAR技術運用尚達不到世界杯的水準,尤其是裁判業務能力和水準差距更大。一個簡單的事例,世界杯賽期間,看不看VAR回放視頻,完全是主裁判說了算。而在國內賽場,因為裁判員們的業務能力與水準有限,一經視頻裁判提醒或被球員圍堵,馬上就求助VAR技術。整個過程中,國內賽場上的裁判員們已經喪失了應有的獨立判斷力。當然,這種獨立判斷能力的喪失,更主要的還是因為害怕承擔責任。
以富力與蘇寧的這場比賽為例,最后時刻場上的比分為2比2,如果這個比分保持到終場,因首回合雙方以0比0戰平,蘇寧將以客場進球數多而淘汰富力。如果是聯賽,或許平局也就平局了。但這場是淘汰賽,當值主裁判石禎祿在最后時刻決定通過VAR判罰點球之前,比賽中各種判罰就引發球迷“主裁偏袒主隊”的質疑,尤其是特謝拉多次被鏟翻不予理睬。于是,最后時刻通過VAR回放判給了富力點球,將這種質疑推到頂點。
最終改變比賽的還是“人”
當然,這個點球判罰是通過VAR做出的判決。即便裁判管理部門和管理單位也奈何不了!
實際上,在世界杯賽后期,一個值得注意的情況是:從1/8決賽開始,就只是在最后的冠亞軍決賽中使用過一次VAR技術,而且恰恰是那次使用引發了巨大的爭議。其他淘汰賽沒有一場使用VAR技術,各界反而很平靜地接受了裁判們的各種判罰,為什么?恐怕根本還是在于執法比賽的裁判員具有高水平與高素質,無需借助VAR技術就可以直接作出判斷。
對于中國足球而言,想要提高水平,尤其是裁判員的執法水平,恐怕還是應該找到根源,從自身的業務能力、業務水平、業務素質著手,而不是僅僅借助于VAR技術這樣的外在手段。任何技術的使用,根本上不可能擺脫“人”的素質,人是決定性因素。如果不是首先想辦法解決“人”的問題,即提高業務能力與水平,則VAR技術的使用隨著時間的深入,反而將成為另類殺傷力更強的“操縱工具”,這也就完全背離了VAR技術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