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擬準備兩套U23方案 保證1名U23在場上更合理?

記者肖良志北京報道
關于2018賽季中超和中甲外援注冊人數、中甲外援上場人數、U23球員出場方案,目前都處于征求意見階段,均沒有形成正式文件。
按照國家體育總局深化足球改革的要求,中國足協一直在研究相關的U23具體上場方案,征求各中超、中甲俱樂部的意見和建議,力求讓U23政策更加科學合理,既利于年輕球員的成長與提高,又讓職業聯賽不失精彩。
在這樣的前提下,根據征求意見的情況,中國足協擬準備2018賽季的兩套U23上場方案:一是在2017年6月份正式下發的方案(確保一名U23首發前提下,U23首發人數不少于外援首發人數,全場U23人次不少于外援上場人次);二是整場比賽確保一名U23球員在場上,這不是打折,而是讓U23球員有足夠的比賽時間接受中超的洗禮。
5月24日,中國足協下發了關于調整U23球員出場政策的通知:從2018賽季起,中超、中甲聯賽俱樂部在參加中超、中甲聯賽、中國足協杯賽的過程中,各俱樂部整場比賽累計上場比賽的U23國內(港澳臺除外)球員,必須與整場比賽累計上場比賽的外籍球員人數相同。
通常情況下,中國足協已經下發的通知,不可能在還沒有實行的情況下就被否定或者更改。而且,當時出臺U23政策的背景,大家也都很清楚。從上述角度講,U23政策被更改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6月份,中國足協又下發了一份關于U23具體實施方案的通知。不過,這份通知,并不是以紅頭文件的方式下發執行,而是一份征求意見通知。既然是征求意見通知,則通知中的擬定方案,就有改變或者變通的可能。
在征求意見的過程中,一些中超、中甲俱樂部也提出了一些建議,這些建議既包括關于U23具體實施政策的,也包括如何充分利用預備隊聯賽去培養年輕球員(比如說在預備隊聯賽出場陣容中制定至少三名U21球員首發的方案等)。根據各俱樂部的這些建議,中國足協準備了兩套U23具體的上場方案。
方案一:確保1名U23首發,U23首發人數不少于外援人數
這個方案是中國足協向各俱樂部征求意見通知中的方案,2018賽季,各中超、中甲俱樂部在中超、中甲和足協杯比賽中,確保1名U23首發,U23首發人數不少于外援人數;同時,U23出場球員的總人次不能少于外援的總人次。
這個方案的優勢在于可以讓更多的U23球員獲得機會,使得更多的U23球員得到提高和鍛煉,改變U23球員的生存現狀,及早讓家庭的巨大付出得到回報。尤其是一些年輕球員儲備多的俱樂部,在U23政策下,更多起用20歲或者21歲的球員,讓這些球員至少能夠保證連續三年符合U23政策。
對于年輕球員來說,經過聯賽洗禮和三年的錘煉之后,無論是從心里上、身體上還是技術上,都能夠適應職業聯賽,對于各級國家隊儲備人才有好處。尤其是對于國奧隊和U22國家隊來說,將會直接受益于U23政策。
這個方案也有著很多劣勢:一是中國足球青少年訓練質量沒有得到改變,過多起用U23球員,肯定會降低聯賽和足協杯的質量,在聯賽質量降低的前提下,球員的進步有限;二是當起用過多的U23球員之后,對聯賽的商務市場會有很大影響,包括版權商以及其他相關贊助商等,體奧動力提出將5年80億元版權改為10年,或者終止現在的合同,重啟版權談判,就是明顯的例證,一旦版權市場受到巨大影響,對于整個聯賽的傷害也會很大。
方案二:確保整場比賽有一名U23球員在場上。
一些俱樂部談到了這樣的方案。這個方案不是對此前的U23政策打折,而是讓U23政策更加科學合理,發揮的作用更大。
假設一支隊伍只有一名U23球員首發,要想換下,必須用U23球員替換。顯然,這個方案可以確保U23球員的出場時間。如果按照方案一的規定,首發三名外援的同時必須首發三名U23,但是,足協不會規定U23的出場時間,也沒有規定外援如果在場上,U23球員就必須在場上。這種情況下,主教練可以開場之后就把U23球員換下一名或者兩人。
對比一下,方案二的效果可能會更好。
如果U23球員和外援首發人數相同,當三名外援首發之后,加上三名U23球員,聯賽的質量可想而知。這樣的狀況,肯定會給體奧動力更確鑿的依據,讓版權市場受到巨大沖擊。
假設實施方案二,則對于中超版權商體奧動力來說,影響會更小。此前,曾經寫文章闡述過,保持一名U23球員在場上,對于聯賽肯定有影響,但影響不會很大,而且很難用一個具體的量化數字佐證。所以,體奧動力和中國足協、中超公司在版權方面的談判,就不容易產生破裂性的結局。
此前,里皮曾經說過用U23替換U23,這個方案做了變通。里皮當時并沒有闡述清楚,如果只是用U23換U23,像河南建業、天津權健等使用多名U23首發的隊伍怎么辦?實際上,確保整場比賽始終有一名U23球員在場上,已經讓教練的戰術安排非常被動。因為,用U23替換場上一名U23,位置不同怎么辦?假設必須換,則可能涉及到多個位置變動。
不管怎么說,方案二其實還是比較科學合理的。